標題:打捆機租賃合同
合同編號:【編號】
甲方(出租方):【公司/個人名稱】
地址:【地址】
電話:【電話號碼】
法定代表人/負責人:【姓名】
號碼/營業(yè)執(zhí)照號碼:【號碼】
乙方(承租方):【公司/個人名稱】
地址:【地址】
電話:【電話號碼】
法定代表人/負責人:【姓名】
號碼/營業(yè)執(zhí)照號碼:【號碼】
鑒于甲方是一家擁有合法經營資質的打捆機出租公司,乙方愿意租賃甲方的打捆機進行使用,雙方經友好協(xié)商,達成以下租賃協(xié)議:
第一條 租賃設備
1.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以下打捆機設備(以下簡稱“設備”):
(1)設備名稱:【打捆機型號】
(2)設備數(shù)量:【數(shù)量】臺
(3)其他附件及配件:【列明】
1.2 設備租賃期限:自【起始日期】起至【終止日期】止。租賃期限不得超過【租賃期限】,若乙方需延長租賃期限,應提前【提前通知期限】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,經雙方協(xié)商一致后可予以延長。
第二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
2.1 租金總額:【金額】(大寫:【金額大寫】元整)
2.2 租金支付方式:乙方應在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【支付期限】內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。支付方式為【支付方式】。
2.3 如因乙方原因未按時支付租金,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收回設備,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。
第三條 設備的使用及維護
3.1 乙方應按照設備的說明書正確使用設備,并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(tài)。
3.2 乙方應自行負責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(yǎng),確保設備在租賃期間處于良好狀態(tài)。
3.3 如設備因乙方過失或不當使用導致?lián)p壞,乙方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。
第四條 設備的歸還
4.1 租賃期滿,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將設備歸還給甲方。
4.2 歸還時,設備應處于良好狀態(tài),并包括所有附件及配件。
4.3 如設備有損壞或遺失,乙方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。
第五條 違約責任
5.1 如因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,給對方造成損失的,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第六條 其他約定
6.1 本合同未盡事宜,由雙方協(xié)商解決。
6.2 本合同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(zhí)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6.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出租方):(蓋章) 乙方(承租方):(蓋章)
簽訂日期:年 月 日 簽訂日期: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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